



因工作需要,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(创新院)研究决定,开展部分处级岗位管理人员的竞争性选聘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信息科学研究院简介
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(创新院)于2013年8月27日成立,位于北京市,是中央所属事业单位。创新院的核心使命是推动重构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体系,进一步加强基础、前沿、颠覆式信息技术研究,统筹集团内外研究力量形成协同创新局面,打造中国电科创新“梦工场”。
创新院对接国家和社会创新需求,聚焦中国电科“智慧”、“安全”两大事业,开展创新研究,主要业务包括信息系统技术研究、微系统技术协同创新、物联网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管理,支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与实施、各级重点实验室共建共管、集团公司创新基金项目管理,以及集团公司双创机制探索等。
全院共有各类人才150人,其中博士占比60%,平均年龄32岁。创新院以建设“科技改革体制高地、高端人才汇聚高地、科技成果集散高地、开放协同创新高地、创新融合文化高地”为己任,聚焦激发创新活力,通过设计柔性用人机制、高层次领军人才汇聚机制、四位一体发展动力机制,着力建设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特区。
二、招聘岗位
(一)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和(或)副主任
1、招聘职数:1-2人(视竞聘情况研究确定)
2、岗位职责:负责电子信息行业国内外创新发展态势与趋势研究,对接相关科技政策,开展形势分析与研判;负责组织研究并编制院发展战略规划,支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规划的编制;负责对院及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变革提出对策建议;负责院科技情报研究与服务工作;其它相关工作。
(二)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和(或)副主任
1、招聘职数:1-2人(视竞聘情况研究确定)
2、岗位职责:负责院质量管理相关体系建设、运行和持续改进;负责院质量管理相关资质认证和管理;负责院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等研究与宣贯;负责院质量管理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;负责科研业务的质量管控,协助做好客户维护工作;组织科研过程内外部检验与验收;其它相关工作。
三、招聘范围
面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系统内招聘。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备集团公司“七好五强”干部具体标准的基本要求,即坚定信念好,担当务实好,创新协同好,学识素养好,廉洁自律好,绩效贡献好,关爱员工好。
2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本职业务领域的发展趋势和要求,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,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,善于沟通表达,能够运用现代管理工具和手段组织和推进工作,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。
3、具有与应聘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经历,并取得可描述的工作业绩。
4、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,心理素质好。
(二)资格条件
1、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应聘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岗位的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。
2、应聘中层正职岗位的,应为现任中层正职或具有3年及以上中层副职岗位的任职经历;应聘中层副职岗位的,应为现任中层副职或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(硕、博士研究生毕业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本科毕业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);
3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4、近3年内没有影响本岗位正常履职的实质性不良反映或记录。
以上资格条件中的年龄、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。
五、应聘报名
(一)应聘报名
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下载《中国电科信息科学研究院(创新院)应聘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),并发送至邮箱cetc_cxyhr@163.com。邮件标题务必为“应聘XXX(岗位名称)-XXX(应聘者姓名)”。
报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。
(二)资格审查与面试
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,并结合履历分析情况进行初步面试。
(三)竞聘评议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竞聘评议。竞聘评议分为个人演讲及考官提问两个环节,时间不超过30分钟。其中个人演讲不超过15分钟,应聘者需提前准备PPT展示,内容应包括:个人基本信息、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、对竞聘岗位的认识、竞聘优势/劣势、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等;评议组人员结合竞聘岗位和应聘人的演讲,进行自由提问,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
(四)组织考察
进行专项考察,查阅人事档案和有关资料,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核查、健康体检等。
(五)组织决策
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决策,并开展任前公示。
(六)聘用
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进行试用期管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10-60840050、60840053
单位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北街36号院4号楼
七、其他要求
1、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内容均应不涉及国家秘密,一经聘用需严格遵守国防科技工业有关保密规定。
2、应聘者在面试时应提供以下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历、学位、职(执)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;
(2)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(附电子版)。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,提供资料不再退回。
3、应聘者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对提供虚假信息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
4、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并确保通讯畅通,以便联络。
5、在整个公开招聘的过程中,本院承诺为每一位应聘者保密。
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
2016年11月3日